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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曾厝垵北路1号元汇楼、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海西股权投资中心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1号楼、2号楼)一层部分配套项目招租公告


1、场地概况:
项目坐落于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一期北区曾厝垵北路1号元汇楼及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一层商铺,本次竞租标的现状为毛坯带空调,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楼号

单元

业态要求

建筑面积
/

竞租底价
/㎡(月)

竞租底价
年递增

合同
年限

履约
保证金

1

曾厝垵北路1
元汇楼

101

轻餐饮连锁企业

93.49

150

5%

5

三个月

2

103-01

知名咖啡连锁企业

96.38

200

5%

5

三个月

3

104-02

轻餐饮连锁企业

122.43

140

5%

5

三个月

4

104-03

119.06

140

5%

5

三个月

5

112

120.34

150

5%

5

三个月

6

曾厝垵北路3
科汇楼

101

 

银行/水吧/轻餐饮/轻餐饮
/养生保健相关业态/影视文
创相关业态

334.48

200

5%

5

三个月

2、竞租人要求
1)竞租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无失信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2)竞租人公司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竞租人仅限经营轻餐饮的,即不得经营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通知中的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包括火锅店、烧烤店及食堂。
4)竞租人不得经营重油烟餐饮,不得向店外排放异味,油污排放需符合环保相关要求。
5)本次竞租单元租赁用途竞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转租、转借。

3、竞租保证金:10000元。
1)竞租保证金需在开标前汇入我司账户,转入备注为【元汇楼/科汇楼***单元竞租保证金】
                    称: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厦大支行35101567001050002573
2)中标的按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未中标的将于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予以无息退还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在双方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缴纳;如租赁期间竞租人没有违约行为,于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5
、店铺招牌需经我司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设置。

6、竞租程序
1)竞租采用线下报名及现场竞价。
2)竞租人如需进行现场踏勘了解,请联系张先生。
3)现场竞价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曾厝垵北路3号科汇楼四层。
4)现场竞租时间:20231227上午0900开始,(超过900到场的视为无效竞租人)
5)现场竞租资料:本招租公告、营业执照、公司及品牌介绍、竞租方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竞租保证金转账凭证、非法人到场需提供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6)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92-2519262

7、竞租人须知
1)本项目土地用途为软件信息服务业用地,房屋用途为技术办公用房。根据厦门软件园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20205号文的内容,即会议同意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持的软件园一期海西股权投资中心及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和软件园三期B08楼房产底层引进商业服务配套企业,行业包括银行、知名餐饮及连锁超市、商店、药房康体健身等园区员工生活办公急需配套项目,引进园区急需配套项目。
2)参与本配套项目竞租的竞租人视为认同竞租标的现状,即:竞租人对该标的已有充分的了解,包括但不仅限于认可标的或其所土地或建筑的性质、建筑结构、使用用途、楼梯改造、消防、供水用电设施、基础设施、楼层荷载及产权等情况;竞租人同意按标的现状签订租赁合同,如因标的现状造成竞租人向规划、建设、消防、公安、卫生、环保、工商等任一部门的有关申请不获批准从而导致无法开业或虽已获得批准但仍无法正常继续营业的相关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竞租人承诺不会以上述任一原因向出租人主张任何追索赔偿的权利。
3)参与本配套项目竞租的竞租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厦门地方性法规和餐饮行业规范标准对餐厅环境、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如竞租人有违反,出租人可随时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也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法律权利。
4)参与本配套项目竞租的竞租人须严格执行《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中的各项规定,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设置消防设施,不得沿用、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并严格执行相应管理制度,如竞租人有违反,出租人可随时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物业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竞租人也不得向出租人主张任何法律权利。
5)本配套项目以现状招租,涉及任何改造均由竞租人自行完成,相关改造费用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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